海运运输条件鉴别
海/空运运输条件鉴别报告
海运鉴定书,是为了保障船舶和船载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要求,根据《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11号)的要求,载运危险性质不明的货物,应当提交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的危险货物运输条件鉴定材料。
空运鉴定书全称《航空运输条件鉴别报告书》(ldentification and Clasification Report for Air TransportofGoods),俗称空运鉴定或鉴定。
当货物在进行航空运输、水上运输、公路运输、铁道运输时,为了保证运输的安全,必须了解货物的运输危险性。货物运输条件鉴定就是依据国内外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的法规、标准,对货物的运输安全性作出鉴定和建议。国际上对出口危险货物在包装、积载、隔离、装卸、管理、运输条件和消防急救措施等方面都有特殊而严格的要求。对出口危险货物包装容器的鉴定,旨在保证装有出口危险货物的包装容器符合相关要求。使用未经鉴定或者经鉴定不合格的包装容器的危险货物,不准出口。
货物运输条件鉴定标准
货物运输条件鉴定除了依据IATA危险货物规章(DGR)2005、联合国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第14版、GB《危险货物品名表》、GB《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以及物质安全数据表(MSDS)等,还有以下相关标准和要求。
《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IMDGCode)、《危险货物品名表》、《铁路危险货物品名表》、《危险化学品名录》、《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通则》GB13690、《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GB30000系列、《化学品安全资料表内容和项目顺序》ISO11014、《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内容和项目顺序》GB/T16483、《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指南》GB/T17519、《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GB15258、《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GHS)、《欧盟物质和混合物的分类、标签和包装法规》(CLP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