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有很多危险化学品,大部分用品,如酒精、碘酒、84液、yi醚,某些香料、香水、油漆、油墨、涂料、树脂、胶黏剂等,危化品安全事关人身财产及社会公共安全,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相对于一般货物,进口危险化学品在进口申报通关有哪些环节和规定呢,我们一起来看看:
一、什么是危险化学品 ?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令591号》三条,本条例所称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二、什么是危险货物?危险货物是指*引起燃烧、爆炸、腐蚀、中毒或有放射性的物品,在运输、储存过程中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必须采用特殊防护设施与措施的货物。 危险货物包装是指盛装危险货物的包装容器,通常包括容量不过450升、净重不大于400公斤的包装容器,中型散装容器,大型容器(大包装)等,另外还包括压力容器、喷雾罐和小型气体容器,便携式罐体和多元气体容器等。
什么是危险特性分类鉴定:
危险特性分类鉴别报告,简称非危鉴定或危特报告,是由海关专项检测实验室签发的证明文件。分类鉴别报告通常有2种,不含GHS分类项报告、含GHS分类项报告。
GHS是全球化学品统——分类和标签制度(Globally Harmonized System of Classification and Labeling of Chemicals)的简称。GHS制度采用两种方式公示化学品的危害信息,标签和安全数据单(SDS)。
危险特性分类鉴别报告的作用主要是用来判定产品是普货还是危险品,是否在2015版危化品目录内。大部分情况是危险品办理商检时需要出具该报告,有些普货也需要做的原因是,同——个HS编码下有不同类别的货物,对应不同的CIQ代码,有的是危品有的是普货,所以海关需要提供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