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材识别鉴定对于木材检验检疫、木材流通贸易、木材加工利用、木质文物考古、处理纠纷与刑事案件等工作都具有重要的意义,越来越备受相关单位和有关人员的重视。
要对木材准确识别鉴定到树种或木种,必须具备以下三个要素:一是具有先进的仪器设备与工具;二是掌握科学的制片与照片技术;三是正确使用模式木材标本或木材识别工具书。这三要素也称木材鉴定的三步曲。
现对其作简要介绍。
第1步具有先进的仪器、工具与药品
1.1木材切片用设备及器具
1.1.1切片设备:木材切片机、磨刀机,需要向生产厂家或经销公司购买。
1.1.2木材切片用器具
1.取样工具
木材取样工具主要有:锯、凿、刀、生长锥。锯子主要用于原木、锯材、人造板取样,生长锥和凿主要用于家具及工艺品取样。
2.切片用器具
木材切片器具主要有:水浴锅、电炉;小刀,单面刀片;培养皿,解剖针、镊子、毛笔,载玻片、盖玻片等。
1.2木材识别鉴定用仪器
生物显微照相系统,体视显微镜,手持显微镜,放大镜,需要向生产厂家或经销公司购买。
1.3木材切片用药品
木材切片用药品主要有:酒精、甘油、铁矾、蕃红、丁香油、TO液 中性树胶。器具与药品在五金商店或化工商店可以买到。
第二步?掌握科学的制片与照片技术
2.1取样方法
⑴原木或锯材取样:在原木或锯材上取样时,从试样靠近心边材交界处,生长轮正常部位截取,一般尺寸为20mm×20mm×20mm。
⑵家具或木工艺品取样:由于家具或木制工艺品已是一件完整的产品,因此取样时在满足鉴定要求的情况下尽量的获取小试样,以保留家具或木制工艺品的完整性和美观性。一般在家具的背面或内表面、木制工艺品的底座等地方取样,尺寸为5mm×5mm×5mm。
⑶人造板取样:根据鉴定目的,如果鉴定面板用材,则在面板上切取5mm×5mm试样一块。如果鉴定芯板用材,则在芯板中切取5mm×5mm×5mm试样一块。
2.2木材切片操作方法
2.2.1鉴定人员切片法
1.试样软化:根据木材软硬程度而有区别。对于材质轻软的木材直接水煮软化,一般水煮至试样下沉为止。这种处理是将木材细胞腔内空气完全排除,并使木材细胞壁部分吸水而软化。对于材质重硬的木材,可采用双氧水-冰醋酸软化法,即用工业双氧水和冰醋酸各50%的混合液浸泡至试样软化;亦可在水浴锅中加热至试样表面材色淡白或边缘开始离析为止。此法比较,是比较常用的软化法。
2.切片:木材切片要求切出面积较大,厚度薄而均匀的切片。先将试样紧旋在切片机的试样夹中,使试样的切面与刀刃平行,接着按厚度要求调整厚度调节器,切片时用左手握滑动轮手柄,推动切片,右手用毛笔接片并把切片置于盛有蒸馏水的培养皿中。
3.制片:先将切片用蕃红溶液(秤1g番红与100mL50%酒精溶液混合过滤液)染成红色,水洗后先后用50%、70%、85%、95%和百分之百浓度的酒精进行脱水处理;然后用TO溶液或对切片进行透明处理;用镊子将切片放置在载玻片上,滴上中性树胶,盖上盖玻片固封;贴上标签,阴干或低温烘干即可观察。
2.2.2非鉴定人员切片法(徒手切片法)
1.试样制备与试样软化方法,与鉴定人员切片法相同,甚至可以不经软化处理直接切片。
2.徒手切片:用单面刀片代替切片刀。切片前先用锋利小刀将木材样品的三个面削平,横切面、径切面和弦切面必需相互垂直。切片时现将木材样品表面用水湿润,然后右手握刀片,刀口向内;左手握标本,刀片于拟切部位自左上向右下拖动,一气呵成。并将切片置于盛有蒸馏水的培养皿中。
3.染色、脱水、透明的方法与鉴定人员制片法相同。甚至可以不经脱水、透明处理,直接用甘油封片。
4.临时封片:取载玻片1片,并在其中央位置滴上甘油或清水1滴,用镊子将切片放置到滴有甘油或清水的位置上,盖上盖玻片即可观察。如果要制成切片,则用中性树脂封片,贴上标签,阴干或低温烘干即可。
2.3木材构造特征拍摄
2.3.1横切面宏观构造(体视显微镜)照片制作
用锋利小刀或单面刀片将试样的横切面削平削光滑,在数码体视显微镜下拍照木材横切面原色实体构造图,使其保持木材原有的真实材色,导管内含物的形态与颜色,各种细胞组织的形态。照片的放大倍数一为10倍。
2.3.2横切面微观构造照片制作
将制好的横切面切片在数码生物显微镜下用4倍的物镜进行拍照,将典型的构造特征记录下来,以便鉴定查询使用。照片的放大倍数一般为40倍,也可以根据放置于显微照相系统内的标尺确定放大倍数。
2.3.3弦切面微观构造照片制作
将制好的弦切面切片在数码生物显微镜下用10倍的物镜进行拍照,将典型的构造特征记录下来,以便鉴定查询使用。照片的放大倍数一般为50倍,也可以根据放置于显微照相系统内的标尺确定放大倍数。
2.3.4径切面微观构造照片制作
将制好的横切面切片在数码生物显微镜下用40倍的物镜进行拍照,将典型的构造特征记录下来,以便鉴定查询使用。照片的放大倍数一般为100倍,也可以根据放置于显微照相系统内的标尺确定放大倍数。
第三步正确使用模式标本或工具书
3.1模式木材标本
所谓模式木材标本是指经过相关鉴定认可的木材标本。大致分为三类:类是木材标本采集过程同时采集树木标本(花、果、叶),并经树木分类鉴定的标本。第二类是通过标准化组织审定批准的标准样品,例如:由江GSB-16-2140-2007进口木材国家标准样品。第三类是通过进口合同并经有关确认的木材标本。
3.2木材树种识别标准
木材识别标准是指通过标准化组织审定批准的标准,这类标准不仅有文字特征描述,还要有木材构造图片,尤其是木材微观构造图片。已经发布的标准有:GB/T18107—2000红木;GSB-16-2141-2007进口木材国家标准样照;SN/T2026-2007进境世界主要用材树种鉴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