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本标准代替GB 14934-1994《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
本标准与GB 14934-1994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标准名称修改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
——修改了范围;
——修改了感官要求、理化指标和微生物限量;
——取消了食(饮)具消毒卫生管理规范要求;
——修改了附录A、附录B;
——增加了附录C。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消毒餐(饮)具的卫生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餐饮服务提供者、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餐(饮)具集中清洗消毒服务单位提供的消毒餐(饮)具,也适用于其他消毒食品容器和食品生产经营工具、设备。不经清洗直接使用的餐(饮)具可参照执行。
2 技术要求
2.1 感官要求
餐(饮)具应表面光洁,不得有附着物,不得有油渍、泡沫、异味。
2.2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洗消剂残留量a
项 目
指 标
采样方法
检验方法
游离性余氯/(mg/100cm2) ≤
0.03
附录A中A.1
GB/T 5750.11-2006第1章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
(mg/100cm2)
不得检出
GB/T 5750.4-2006第10章
a仅适用于化学消毒法。
2.3 微生物限量
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微生物限量
项 目
限 量
采样方法
检验方法
大肠菌群
发酵法/(/50cm2)
不得检出
附录A中A.2.1
附录B
纸片法/(/50cm2)
不得检出
附录A中A.2.2
沙门氏菌/(/50cm2)
不得检出
附录A中A.2.1
附录C
2.4 其他要求
所用洗涤剂、消毒剂应符合GB 14930.1、GB 14930.2的规定。
餐(饮)具采样方法
A.1 理化指标的餐(饮)具采样
A.1.1 将待检的餐(饮)具(碗、盘、碟、口杯、酒杯等),用蒸馏水分3次~5次冲洗整个内表面(按照每100 cm2表面积使用100 mL蒸馏水的比例),制成样液备用。
A.1.2 将匙(不包括匙柄)、筷子下段(进口端约5 cm)置入适量蒸馏水中(按照每100 cm2表面积使用100 mL蒸馏水的比例),充分振荡20次,制成样液备用。
A.2 微生物指标的餐(饮)具采样
A.2.1 大肠菌群(发酵法)及致病菌指标的餐(饮)具采样
A.2.1.1 筷子:以5根筷子为一件样品。将5根筷子的下段(进口端)5 cm处(长5 cm×周长2 cm×5根,50 cm2),置10 mL灭菌生理盐水大试管中,充分振荡20次后,移出筷子。视具体情况,5根筷子可分别振荡。或用无菌生理盐水湿润棉拭子,分别在5根筷子的下段(进口端)5 cm处表面范围均匀涂抹3次后,用灭菌剪刀剪去棉拭子与手接触的部分,将棉拭子置相应的液体培养基内。
A.2.1.2 其他餐(饮)具:以1 mL无菌生理盐水湿润10张2.0 cm×2.5 cm(5 cm2)灭菌滤纸片(总面积为50 cm2)。选择餐(饮)具通常与食物接触的内壁表面或与口唇接触处,每件样品分别贴上10张湿润的灭菌滤纸片。30 s后取下,置相应的液体培养基内。或用无菌生理盐水湿润棉拭子,分别在2个25 cm2(5 cm×5 cm)面积范围来回均匀涂抹整个方格3次后,用灭菌剪刀剪去棉拭子与手接触的部分,将棉拭子置相应的液体培养基内。4 h内送检。
A.2.2 大肠菌群(纸片法)指标的餐(饮)具采样
A.2.2.1 筷子:以5根筷子为一件样品,用无菌生理盐水湿润餐具大肠菌群快速检验纸片后,立即将筷子下段(进口端)(约5 cm)涂抹纸片,每件样品涂抹两张快速检验纸片。置无菌塑料袋内。
A.2.2.2 其他餐(饮)具:用无菌生理盐水湿润餐具大肠菌群快速检验纸片后,立即贴于餐(饮)具通常与食物或口唇接触的内壁表面或与口唇接触处,每件贴两张快速检验纸片,30 s后取下,置无菌塑料袋内。
A.2.3 质量控制
A.2.3.1 以上操作时,可用无菌磷酸盐缓冲液代替无菌生理盐水作为采样和稀释液。
A.2.3.2 采样过程中,应对纸片或棉拭子按照采样步骤同时处理,不经过采样步骤,作为空白对照。
附 录 B
大肠菌群检验方法
注:本方法适用于餐(饮)具大肠菌群检验。
B.1 发酵法
B.1.1 培养基
B.1.1.1 月桂基硫酸盐胰蛋白胨(LST)肉汤。分装每管10 mL。
B.1.1.2 双料月桂基硫酸盐胰蛋白胨(LST)肉汤。分装每管10 mL。
B.1.2 发酵和结果观察
B.1.2.1 筷子:如为棉拭子涂抹采样,直接将采样后的棉拭子置月桂基硫酸盐胰蛋白胨(LST)肉汤内。如为生理盐水振荡采样,直接将采样后的10 mL液体全部加入双料月桂基硫酸盐胰蛋白胨(LST)肉汤内。36℃±1℃培养24 h~48 h。
B.1.2.2 其他餐(饮)具:直接将采样后的棉拭子或全部纸片置月桂基硫酸盐胰蛋白胨(LST)肉汤内。36℃±1℃培养24 h~48 h。
B.1.2.3 结果观察及后续复发酵试验:按照GB 4789.3规定的方法进行。
B.2 纸片法
B.2.1 培养基
采用专用的大肠菌群快速检验纸片。纸片规格为5 cm×5 cm(面积25 cm2)。
B.2.2 培养和结果观察
将已采样的大肠菌群快速检验纸片置36℃±1℃培养16 h~18 h,观察结果。结果判定按产品说明书执行。
B.3 质量要求
B.3.1 对于餐(饮)具的大肠菌群检验,采用发酵法和纸片法均可。以发酵法为仲裁方法。B.3.2 若空白对照有微生物生长,则此次检测结果无效。
B.4 结果报告
综合以上试验结果,报告每50 cm2检出或未检出大肠菌群。
附 录 C
沙门氏菌检验方法
注:本方法适用于餐(饮)具沙门氏菌检验。
C.1 培养基
缓冲蛋白胨水。分装每管10 mL或90 mL。
C.2 预增菌
C.2.1 筷子:如为棉拭子涂抹采样,直接将采样后的棉拭子置10 mL缓冲蛋白胨水内。如为生理盐水振荡采样,直接将采样后的10 mL液体全部加入90 mL缓冲蛋白胨水内。36℃±1℃培养18 h~24 h。
C.2.2 其他餐(饮)具:直接将采样后的棉拭子或全部纸片置10 mL缓冲蛋白胨水内。36℃±1℃培养18 h~24 h。
C.3 后续试验
进一步的增菌、分离、生化鉴定、血清学鉴定按照GB 4789.4规定的方法进行。
C.4 结果报告
综合以上生化试验和血清学鉴定的结果,报告每50 cm2检出或未检出沙门氏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