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置电池产品海运空运鉴定 运输鉴定报告办理
内置电池产品海运空运鉴定 运输鉴定报告办理,MSDS编写
《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第十七条规定,生产出口危险货物的企业,必须申请商检机构进行包装容器的使用鉴定。使用未经鉴定合格的包装容器的危险货物,不准出口。
电池海运/空运要求
1、电池须通过UN 38.3测试要求,及1.2米的跌落包装试验
2、外包装均须贴9类危险品标签,标注UN编号
3、坚固的外包装,电池应被保护以防止短路,在同一包装内须预防与可引发短路的导电物质接触
4、电池安装在设备中运输的额外要求:
A.设备应进行固定以防止在包装内移动,包装方式应防止在运输途中意外启动
B.外包装应能够防水,或通过使用内衬(如塑料袋)达到防水,除非设备本身的构造特点已经具备防水特性
C.锂电池应使用托盘装载,避免搬运过程受到强烈振动,托盘的各垂直和水平边使用护角保护
D.锂电池装载集装箱内须进行加固,加固方式和强度应符合进口国的要求。
锂电池怎么包装?
1.确保锂电池单独包装于完全封闭的内包装,如吸塑包装或者纸板以确保每个电池都能得到保护;
2.覆盖及保护锂电池,以免发生短路或包装接触到任何导电物质,可能引致短路;
3.确保包装是可靠(即是经验证的),以符合UN测试手册及条件第III部第38.3款的任何一项测试要求;
4.确保锂电池完全覆盖好。标上"内置于器材"的电池除外;
5.将货物装入坚固的包装箱内;
6.提供正确的标签及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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