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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新闻
海运运输鉴定报告MSDS出报告需要多久 怎么做
发布时间: 2023-12-30 10:27 更新时间: 2023-12-30 10:27

一、定义


当货物在进行航空运输、水上运输、公路运输、铁道运输时,为了保证运输的安全,必须了解货物的运输危险性。货物运输条件鉴定就是依据国内外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的法规、标准,对货物的运输安全性作出鉴定和建议。国际上对出口危险货物在包装、积载、隔离、装卸、管理、运输条件和消防急救措施等方面都有特殊而严格的要求。对出口危险货物包装容器的鉴定,旨在保证装有出口危险货物的包装容器符合相关要求。使用未经鉴定或者经鉴定不合格的包装容器的危险货物,不准出口。

二、鉴定标准

货物运输条件鉴定除了依据IATA危险货物规章(DGR)2005、联合国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第14版、GB《危险货物品名表》、GB《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以及物质安全数据表(MSDS)等,还有以下相关标准和要求。

《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IMDGCode)、《危险货物品名表》、《铁路危险货物品名表》、《危险化学品名录》、《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 通则》GB13690、《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GB 30000系列、《化学品安全资料表 内容和项目顺序》ISO11014、《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内容和项目顺序》GB/T 16483、《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指南》GB/T17519、《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GB15258、《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GHS)、《欧盟物质和混合物的分类、标签和包装法规》(CLP法规)。

货物运输条件鉴定送检须知

1、 送检样品要求:

1.1 固体:30~50克,如需加做自发热试验的至少需要1千克以上;

1.2 液体:50~70毫升,如粘稠可燃样品需要150毫升以上;

1.3 气雾剂:至少6罐;

1.4 样品袋(或瓶)上应标明样品名称。

1.5 我中心对于来样均需保留,不予退还(如非液体、膏体和粉末类的贵重或特殊的样品需退还的,请在送检时与工作人员说明,确认是否可以退回并填写《样品取回责任声明》)。


2、样品名称要求:

      样品名称必须为化学名称或俗称等具体准确的名称,不能只填写代号或以一类物质的统称,如“添加剂”、“颜料”、“涂料”、“稀释剂”、“助剂”、“催化剂”等,必须写明具体型号和(或)用途,如“颜料黄139”、“811型高温防腐涂料”等。

 

3、 随附资料:

3.1 化工产品应尽可能提供详细的“产品安全性能数据单”(简称“MSDS”)

3.2 仪器设备需提供产品的使用说明书和原理、结构说明;

3.3 锂电池或含锂电池产品需提供锂电池的UN38.3检测报告、电池生产厂家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如

    ISO9001证书)和1.2米跌落试验报告(电池安装在设备中的不需要);

 

4、 鉴定报告当年有效。

 

5、 由于危险品运输规则每年更新一次,相同的样品鉴定结果每年都有可能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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