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香水REACH检测 香精26种过敏源检测报告
| 更新时间 2022-11-12 20:22:06 价格 请来电询价 联系电话 13609641229 联系手机 13609641229 联系人 王阳 立即询价 |
香水REACH检测 香精26种过敏源检测报告
什么是SVHC
根据REACH法规57条,具有以下一种或一种以上的危险特性,而引起高度关注的物质:
(1) 第1类,第2类致癌,致畸,具有生殖毒性的物质,即CMR1/2类物质;
(2) 持久性,生物累积性和毒性的物质,即P物质;
(3) 高持久性,高生物累积性的物质,即vPvB物质;
(4) 具有内分泌干扰特性、或具持久性、生物累积性和毒性、或具高持久性、高生物累积性但不符合2、3两项的标准,同时有科学证据证明对人类或环境引起严重影响的物质。
1.产品中含有SVHC时,企业需要履行责任和义务
作为物质进行销售时,需要向下游用户提供SDS(安全资料表)。
作为混合物(配製品)中的一种物质,当此物质含量≥0.1%时,需要向下游用户提供SDS。
在物品中SVHC品质百分比>0.1%时,必须向物品的接受者或者应消费者要求,在45日免费提供可获取的充足资讯,包括物质名称及其含量等。
2010年12月1日前被列入清单的SVHC,在物品中品质百分浓度超过0.1%且总量大于1吨/年,则必须在2011年6月1日完成向ECHA通报的义务,2010年12月1日后被列入清单的SVHC,通报条件的,必须在列入后的6个月内完成通报。
2.SVHC通报:
2007年6月1日,欧盟REACH法规——“Registration,evaluation,Authorisation and Restriction of Chemicals“《化学品注册、评估、许可和限制》法规正式生效,REACH法规规定了化学品、下游物品的各项责任义务,是迄今为止影响广泛的法规。
REACH法规附件XIV候选清单即为SVHC清单,法规规定,以下两个条件的高度关注物质(SVHC),物品的製造商或进口商应向
ECHA进行通报:
SVHC物质在物品中的总含量超过1t/y/生产商或进口商;
SVHC物质在物品中的总含量以品质分数计超过0.1%的浓度。
3.谁需要进行通报:
欧盟製造商、欧盟进口商、非欧盟生产商(必须委託代表OR进行)。
4.何时通报:
2010年12月1日之前列入SVHC清单的物质,通报须在2011年6月1日起6个月内提交;
2010年12月1日之后列入SVHC清单的物质,通报须在公佈之日起6个月内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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